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瞭一起全國首例明確「隱形加班」問題的案件。該案中,勞動者李某因下班後通過微信與客戶或同事溝通被認定為加班,法院判決公司支付其加班費 3 萬元。這一判決提出瞭「提供工作實質性」原則和「占用時間明顯性」原則,用以認定「隱形加班」問題,保護瞭勞動者的權益,並入選「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 2023 年度十大案件」候選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