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引導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長期穩健經營,財政部加強瞭對其長周期考核的管理。此次通知要求改變經營效益類指標的考核方式,將 「當年度指標」 調整為 「3 年周期指標 + 當年度指標」 相結合的考核方式,同時強調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要依法合規開展各類投資,平衡好投資收益和風險,優化資產配置,提高資本回報。此外,還要求其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,有效提高資本回報。